?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教務處副處長,藏傳佛教高級學銜獲得者
郭莽•沃賽堅措
一、出家人殺人殺己違背佛教戒律
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愛護一切生命,是佛陀所倡導的佛學基本思想。佛陀在世期間,在菩提樹下苦修六年,最終悟出了中和之道,從而進食養身,放棄了兩種極端的做法,并以慈悲之心,平和了無數敵人的武力進攻。
佛祖初轉四諦法輪時,曾教導五位弟子說,出家人學修,既不能不顧身體、過度疲勞,也不能游手好閑、無所事事。其目的是珍惜生命,覺悟自己,更好地教化他人。
關于出家人殺人殺己違背佛教戒律的有關內容,在《律藏因緣故事》等佛教經典中有很多記載。其中,比丘觸犯殺戒,得波羅夷罪的有關案例記載:在上天無望、成道無緣的情況下,一位叫曲堅的比丘和一位叫昔日嘎的比丘先后指使親人殺了自己。其目的是為了免受世間痛苦,早日獲得仙界。又有一個比丘身患重病,全身流膿,在行動極其不便的情況下,失去活的信心,以自殺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同一時期,因修不凈觀,極厭患身,短短半個月里,六十個比丘先后指使鹿林梵志子殺了自己。
另外,還記載:佛陀在世期間,一位比丘因長期生病,在身軀難以直立的情況下,產生邪念,對生活失去了信心,采取極端措施,以跳崖的方式,終結了自己的生命;又一位比丘因長期生病,在疼痛難忍、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帶著繩子,跑向林中,以吊樹的方式,結束生命;又一位長期生病的比丘跑到親人身邊,并提出了借用刀具的要求。親人質問說,“為何借刀、何用?”比丘回答說,“暫時急用”。于是那位親人給他找了一把刀。生病的比丘帶著刀具,返回寺院,進入僧舍,從里面將門鎖上后,在自己的座位上用刀殺死了自己。
關于比丘自己殺自己或指使他人殺自己等上述問題,阿南專門請示佛陀,對此佛陀呵責說:“以繩自絞,投崖自殺,均屬殺戒,非威儀,非沙門法,非凈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因此,佛陀后來制定戒律時,特意把自殺的性質定為重罪—波羅夷。
關于重罪《律藏注疏》(措那巴•西熱桑布著)說:投崖自殺、以繩自絞等自殺行為均屬五罪之首波羅夷范疇。比丘指使親人殺自己或自己殺自己,都觸犯了五罪中的頭一罪——波羅夷,屬于“四非”之舉,錯誤做法。比丘殺害他人,觸犯了殺戒,必得波羅夷不共住;比丘自殺,同樣觸犯了殺戒。自殺,從客觀上對當事人本體無法實施處置,但其行為理論上已經構成了重罪——得波羅夷不共住。所以,佛教戒律把殺人定為波羅夷罪、自殺定為波羅夷罪范疇。比丘殺人,觸犯了波羅夷罪,所有殺戒中,最為嚴重,其因之一,六道眾生中,人居首位,是唯一成為三寶之本、悟出三律要義的生命體,極其可貴。比丘做為人的組成部分,同樣珍貴,必須珍惜。
危難時刻,受戒僧人必須以犧牲自己為代價拯救他人,但決不允許為了個人利益殘害自身,更不允許直接或間接鼓動他人以自焚等形式進行自殺。
在歷史上發生的絕食饑餓訓練或者烈日下煉火等傷害肉體的極端做法,佛教戒律早已做了禁止。提倡中道的佛教反對苦行,更反對消極厭世的自殺行為。《章嘉教派論》記載:通過煉火等苦行手段消除孽業的做法,是一種殘害自身軀體誤認為成道的原始宗教儀軌。
在《經藏》中提到的關于出家的菩薩為他人不能獻身的問題,《入菩薩行論》談道:沒有得到佛法的意念之力前,為他人獻身,不利于自身生命與戒律修行。又云:未盡慈悲心,不予獻一切。就是說修心沒有修到菩薩境界前,不能做出包括傷害自身肉體在內的殺生之事。修心的最高境界,是覺悟,也就是通常說的成道、成佛。密宗認為,自殺等于殺害了自己的本尊,其嚴重程度可想而知。
二、佛教不容殘害生命
揚善棄惡,是佛教基本思想。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是對包括受戒僧尼在內的所有佛教徒的具體要求。以平和之心,約束自己,對待社會,是佛教的處世哲學。珍惜生命、愛護生命,是眾善奉行的具體表現,是佛教追求的價值所在。
違背佛教教義的一切惡事,歸納起來有十個內容,統稱為“十惡”。其中,“殺生”被視為最大惡極,居“十惡”之首。故殺生與不殺生就成了區別佛教與異教之間的衡量標準。佛教堅決反對殺害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關于佛教和異教之間的區別,《綜論宗教流派•普光之見》(第一世嘉木樣活佛著)記載:古印度有些宗教對傷害他人生命沒有任何禁止,裸形派雖然號稱不傷害他人生命,但他把自殺視為其中一門成道途徑。自殺,實際上傷害了自身肉體中的千千萬萬個生命,其性質,等于傷害他人生命。唯獨佛教不傷害任何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自身肉體中存在的所有小生命。
在古印度很多教派錯誤地認為,跳進火坑自焚或從高處撲向立式鋼叉刺穿胸部自盡,是成道方式之一。這種摧殘自己,過早結束生命的歪理邪說,終將被進步教義所代替,是歷史發展的趨勢,也是人心所向。從而就有了珍惜你我生命,普渡眾生的佛學思想。
藏傳佛教認為,六道輪回中,人身最難得、最有價值,故居首位。如果難得卻都能得到,就是寶貴的人身,更需要加倍地珍惜。《中觀四百頌》云:倘若師尊長久壽,福報人間幸福多。人只有健康地活著,才能對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結束自己生命,一切理想蕩然無存,毫無結果。歷史上高僧大德對生命的祈福是,“報佛祖之恩,揚智慧之光,度眾生之苦,愿生命常駐。”這即是生命存在的意義,也是佛教教義中的生命觀。
佛教把吃飯這一行為,都當作是拯救依存于自身肉體中的無數小生命來看待。那么,做為受戒僧人就更不應該有自殺行為。
三、煩惱三毒導致的錯誤思想是觸犯殺戒的根源
不殺害生命,以慈悲之心,對待一切眾生,是佛教所倡導的基本思想,而實現這一主張的克星是瞋恚心。瞋恚心就是憤怒之心。《入菩薩行論》云:憤怒是產生一切壞事的根源。引起煩惱的罪魁禍首是憤怒。長發瞋恚心,小則會傷人傷己,大則會禍國殃民,甚至會禍害于全人類。為此,宗喀巴大師曾經講道,在無數輪回中積累的功德業,被憤怒毀于一旦。拔苦與樂的慈悲心是消除憤怒的最佳手段,故佛祖教導弟子說,受戒比丘,心想眾生,常修慈悲,多作善業,方能消除不愉之心,功德無量。
煩惱三毒是凈化心念的最大敵人,根除煩惱三毒,便能獲得殊勝、凈化心靈、戰勝自己。《經莊嚴論》云:煩惱三毒導致的錯誤思想是迫害人等一切眾生的根源,是影響戒律和自我行為標準的終極敵人。陷于煩惱三毒,難以自拔的人,將無法獲得殊勝。根除三毒,主要依靠自己的思想修養。《經部》云:心靈得到教化,才能解脫煩惱、獲得喜悅之真諦。內因決定外因,外因影響內因,是辯證的關系。思想認識問題是內因,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是外因。正確認識社會現象,必須從思想認識上下功夫。正確的思想認識,是處理好一切事務的前提。
佛教對“英雄”一詞的概念有自己的解釋和衡量標準,認為在學修過程中,根除煩惱三毒,獲得覺悟的人,才是“英雄”。法救尊者收集整理的《佛經故事節選》中收錄了這么一句名言:消除煩惱三毒,覺悟正道之門,難于上天入海,故自我覺悟者,唯顯英雄本色。人最大的敵人是煩惱,消除煩惱,戰勝敵人,就能解決思想認識問題,化解一切矛盾,成為真正的英雄。關于這個問題《入菩薩行論》談得很多。
如果對佛教教義缺乏深入的了解和解讀,就會出現將自殺視為英雄行為的現象,也勢必會影響藏傳佛教的健康發展,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
珍惜生命,拔苦與樂,平和隨順,是佛教提倡的基本教義。因此,佛教自從誕生之日起,很快在南亞各地得到發展的同時,我們的祖先將佛教引進青藏高原,并在本土文化中生根發芽,以和平、向善的方式,繼承和發展了佛教,形成了具有本民族文化特色的藏傳佛教。
(作者系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教務處副處長,藏傳佛教高級學銜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