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第十屆理事會
第二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三個倡導”分別從國家、社會、公民個人三個層面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價值目標、價值取向和價值準則,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公民的共同價值取向和價值準則。
2014年度全區和諧模范寺廟暨愛國守法先進僧尼表彰大會上,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同志指出,廣大宗教界愛國人士是優秀的宗教工作者和文化工作者、是我們黨可以信賴的好朋友,要以創建評選活動為契機、為動力,繼承發揚藏傳佛教優良傳統,爭創和諧模范寺廟、爭當愛國守法先進僧尼,在推進西藏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長治久安中發揮積極作用。陳全國書記強調指出,寺廟僧尼要做愛國愛教、遵規守法、促進和諧、造詣精深、護國利民的好僧尼。
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積極響應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號召,向全區廣大宗教界愛國人士和寺廟僧尼發出倡議,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爭做“五好僧尼”。
一、要做愛國愛教的好僧尼
以十世班禪大師和帕巴拉•格列朗杰副主席等藏傳佛教界愛國愛教人士為表率、為榜樣,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走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堅持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繼承和發揚愛國愛教、護國利民的優良傳統,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行,自覺與分裂勢力劃清界限,堅決與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分裂破壞活動作斗爭,努力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邊疆穩定中做貢獻。
二、要做遵規守法的好僧尼
秉持佛祖教誨、履行公民義務,把遵規守法作為修行的保障,嚴守寺規戒律,由戒生定、由定發慧,做到心、口、意三業善行,造福眾生、利樂有情;強化法制意識、公民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參加寺廟愛國主義法制宣傳主題教育活動,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自覺維護法律尊嚴,主動服從政府管理,依法開展正常宗教活動,努力在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藏、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中做貢獻。
三、要做促進和諧的好僧尼
大力弘揚藏傳佛教慈悲為懷、普渡眾生、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基本教義,秉承身心和諧、人人和諧、人與社會和諧的基本佛詣,充分認清十四世達賴集團分裂祖國、破壞穩定、禍藏亂教的險惡用心,假和平真暴力、假自治真分裂、假對話真對抗的真實面目,積極引導信教群眾將藏傳佛教與十四世達賴區分開來、將歷世達賴喇嘛與十四世達賴區分開來,不聽信十四世達賴集團的謠言,不受十四世達賴集團的蠱惑,不參與非法組織,不做違法亂紀、違背道德倫理、損害人民利益、阻礙經濟發展、破壞和諧穩定的事,止人為惡、與人為善、引人向善,努力在深化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平安西藏中做貢獻。
四、要做造詣精深的好僧尼
藏傳佛教博大精深,要堅持以信為本、以戒為師,潛心修行、精進學識,修身立德、提高境界,不斷加強自身修養、豐富宗教知識、提高文化水平,成為有造詣、能服眾的優秀佛家弟子。堅持將信仰落實于當下、將修行落實于生活、將佛法融入于世間、將個人融入于大眾,充分挖掘藏傳佛教教義教規中有利于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積極因素,對教義教規作出符合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要求、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闡釋,努力在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中做貢獻。
五、要做護國利民的好僧尼
大力弘揚藏傳佛教為民祈福、以和為貴、凈化人心、珍愛生命、反對暴力、褒揚和平的進步思想,教化信眾知恩、感恩、惜恩、報恩,自覺踐行公民義務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在信教群眾中的影響力,把信教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引導到發展生產、勤勞致富、改善生活條件、提高生活水平上來,努力探索藏傳佛教服務社會的方式和途徑,使宗教更加有利于國家發展繁榮、有利于信教群眾物質和精神生活的改善,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中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