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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地看,統一戰線的范圍和對象是在發展變化的。2006年,《中共中央關于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明確,統一戰線工作范圍主要包括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中介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原工商業者,起義和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及眷屬,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去臺灣人員留在大陸的親屬,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等15個方面。
當前,我國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樣,社會階層更加多樣,社會思想觀念更加多樣,新媒體從業人員、新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等群體發展較快,其中黨外知識分子比重較大。《條例》將統一戰線工作范圍和對象進行了新的調整,由原來的15個方面調整為12個方面,把“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中介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和“新媒體從業人員”等統稱為“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包括今后可能新出現的群體都可以納入進來。“原工商業者”“起義和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及眷屬”數量已很少,不再單列,《條例》將其并入“其他需要聯系和團結的人員”之中。
調整完善后,統一戰線工作范圍和對象是: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及其在大陸的親屬,華僑、歸僑及僑眷,其他需要聯系和團結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