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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昌都市召開常態(tài)化推進“遵行四條標準,爭做先進僧尼”教育實踐活動動員部署會。市宗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郭繁星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委統戰(zhàn)部副部長李陽軍主持會議,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市政協辦、市委宣傳部、強巴林寺管委會等市直相關單位負責人及統戰(zhàn)宗教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縣區(qū)相關單位負責人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會議貫徹落實全區(qū)常態(tài)化推進“遵行四條標準,爭做先進僧尼”教育實踐活動動員部署會精神,傳達了《昌都市常態(tài)化推進“遵行四條標準,爭做先進僧尼”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總結了近三年昌都市教育實踐活動主要做法、工作經驗和取得的成效,并對昌都市常態(tài)化開展教育實踐活動進行安排部署。
會議要求,一是要健全常態(tài)化學習宣傳機制。要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為契機,統籌抓好黨史學習教育、“大學習、大宣講、大調研、大落實”活動,組織寺廟僧尼深入學習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fā)展史、西藏地方與祖國關系史,突出政治引領,加強示范帶動,豐富活動載體,推進廣大僧尼從“要我學”向“我要學”轉變。二是要健全常態(tài)化查擺整改問題機制。要采取“一盯二看三檢驗”的辦法,通過自己對照查、寺廟僧尼相互點、寺管會根據現實表現幫助查等方式相結合,務求把問題存在的思想根源查找出來,并由寺管干部整理匯總建立臺賬,逐條逐項進行整改。三是要健全寺廟管理長效機制。要把建章立制貫穿始終,及時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作法轉化為管理辦法、上升到制度層面,在狠抓自治區(qū)“七項意見”貫徹落實的基礎上,不斷健全完善寺廟自我管理機制,推進寺廟從“要我管理”向“我要管理”轉變。四是要健全統籌結合機制。在常態(tài)化推進教育實踐活動工作中,要在加強寺廟依法管理、淡化宗教消極影響、加強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上找準結合點,健全寺廟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寺廟和諧穩(wěn)定。